1、全市医政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实行医疗护理质量、临床药学、临床用血、临床检验、医疗设备及控制院内感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3、受理处理医疗事件,参与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
4、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的准入制度,负责审批和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开展工作;
5、禁止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护理执业行为;
6、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实施紧急救护;
7、制订全市中医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宏观管理;
8、负责中医药学术继承管理和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工作;
9、组织开展全市中医对外交流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10、管理全市卫生外事工作,协调全市医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卫生援外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353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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