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2006年3月24日
我市再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新举措
——三月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态
合肥市卫生监督机构在总结2005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同时,2006年又有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新举措。市卫生监督所印发了《关于下发
合肥市卫生监督机构二〇〇六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的通知》。在《二〇〇六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里,明确了合肥市卫生监督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一、全市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三月份(截止3月2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399人次,出动车辆117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90户次,检查并取缔无证行医53户,收缴药品32箱,器械15件。肥西县吊销公立医疗机构执业
助理医师证书1人。共接群众举报投诉47件(包括上级督办案件),其中无证行医占91.4%,所有举报投诉线索都已受理并进行了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查处有结果。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县区行”行动。在各县区
进行巡回宣传活动,及时处理市民有关举报投诉,给无证诊所以重击。
(二)继续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按时完成上级督办案件,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三)根据双月推进计划,市打非医办四月份将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肥市卫生监督机构二〇〇六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纠建并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打非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明确工作分工,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组织机构
合肥市卫生监督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及二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组长:汪百鸣
领导小组成员:倪修寿 张 军
办公室主任:张 军
办公室成员:王 俊 阮文华 张新民 夏云其 梁华栋 董胜利 仇恒长 葛葆珑 张有忠 张庆枝 韦亚玲 刘 勇 盛明纯
组织协调组组长:赵晓燕
组织协调组成员:童 英 李玉芝 方 静
案件调查组组长:张庆枝
案件调查组成员:韦亚玲 刘 勇 盛明纯 吴 昕
鲁晓虹 丁晓红
三、主要职责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松劲,持之以恒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根据安徽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打击工作内容,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出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接生、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工作力度,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覆盖面,特别是要加大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工作力度,着力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执行法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推动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每季度开展1次进行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县区行”行动计划。每季会同各县区进行巡回宣传活动,同时当场受理、及时处理市民有关举报投诉,使全市各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声势不减、力度不减。坚持例会制,加强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区打非医例会,通过例会传达有关政策信息,培训有关法律、法规,通报前期监督检查结果和典型案例,积极指导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二)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培训。专题举办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业务院长及医务处(科)长参加培训。对全市民办医疗机构的管理者组织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对少数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医疗机构,由卫生监督人员“送法上门”,确保每家单位知晓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依法经营、守法执业的自觉性。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管理。针对民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发生频率较高的特点,为配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卫生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和加强对民办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管。
(三)加强医学美容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强对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的管理。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以“中医推拿”、“中医按摩”、“中医保健”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行为以及在宣传中使用“中医”、“医疗”、“治疗”等医疗术语和强调治疗作用等行为。
(五)将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和多部门综合治理相结合。继续探索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打击无证行医的综合治理机制,包括协调工商、房管等部门,调研非法医疗广告的打击与治理措施,制订对无证行医场所房屋主教育、惩戒措施;会同公安等部门调研对无证行医者的司法处理;会同军队,开展军地联合打非及“医托”等。
(市卫生监督所)
犯罪嫌疑人李宽琴非法行医被刑拘
近日,肥东县卫生局配合县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查处一起非法行医案件,当事人被依法刑拘。
犯罪嫌疑人李宽琴,女,44岁,汉族,原在我县撮镇开设个体诊所。经查,2005年9月28日李宽琴因擅自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被肥东县卫生局吊销了《乡村医生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李宽琴在被县卫生局处理之后仍不思悔改,又购买一台便携式B超机采取人机分离、流动作案的方法,为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每次收费达600元左右。
肥东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经过内查外调,李宽琴无执业证件为他人实施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县卫生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目前李宽琴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有待进一步处理
(肥东县卫生局)
长丰县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
近日,长丰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主要做法如下: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往年处罚案件的执行力度。2006年初,县卫生局对2005年因非法行医被处罚而拒不履行的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5件,有2人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定而被分别处以司法拘留15日。二是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2006年3月份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1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家,立案查处7件,已结案3件。查处县长热线督办案件1件(已结案)。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2006年县卫生局进一步明确了打击非法行医责任制,严格实行卫生监督员案件承办制和错案追究制,对案件承办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错案将严格追究承办人的行政责任。
(长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长丰县又一无证行医户被查处
近日,长丰县的一户无证行医户因群众举报而被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查处。
2006年2月13日,县卫生监督所接卫生局批转县长热线电话举报,反映沈建富在吴山镇胜岗村非法行医的线索。该卫生监督所立即行动,2月13日、14日两次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因监督执法车辆标记明显加之交通不便而引起了当事人的警觉,两次都是铁将军把门。2006年3月2日,卫生监督员租用出租车,赶赴该诊所,逮了个正着。经查,沈建富,男,39岁,汉族,住吴山镇胜岗村南郢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自2003年起一直在住所地为周围群众提供诊疗服务。县卫生局经合议于2006年3月6日对沈建富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作出拟没收药品、器械;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沈建富放弃听证的权利。县卫生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沈建富当天缴纳了罚款,并停止了执业活动,此案结案。
(长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送:市委办公厅信息处、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局、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处室
报: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省卫生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