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食品、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实施主体:合肥市卫生局
三、审查依据:
《食品卫生法》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四、受理范围:
1、合肥市辖区内新、改、扩建食品生产经营项目
2、合肥市辖区内新、改、扩建公共场所经营项目
五、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设计审查/现场验收→出具认可书
六、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由卫生评价机构出具);
3、设计图纸(总平面图;生产经营场所、车间或餐馆及附属用房布局图等);
4、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许可期限
五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九、办公地点: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卫生局窗口
十、联系电话:3538828 3538829
十一、合肥市卫生局网址: http//swsj.hefei.gov.cn/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址: http//www.hfxzzx.gov.cn/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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