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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0年春季灭鼠活动全面展开
【日期:2010-03-26】  【信息来源:市卫生局】

春季是灭鼠防病的最佳时间,害鼠处于饥饿状态,且害鼠相对群集,鼠洞鼠路裸露,便于投毒诱杀,是灭鼠的大好时机。近日,市爱卫会部署我市2010年春季灭鼠活动。

本次活动按照“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药械、统一投药时间、统一检查考核)的方法开展。灭鼠的范围是市区(包括区辖乡镇)和开发区。时间为329日至4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市爱卫会明确了各区、各部门的灭鼠工作责任,灭鼠经费筹集按照市政府合政办〔2003123号文件的规定,以“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筹集。灭鼠投药工作将由经过培训的灭鼠投药员实施。灭鼠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慢性抗凝血杀鼠剂“溴敌隆”毒饵。不易投药场所可使用粘鼠板(精装板)、鼠夹等捕鼠器械。各单位可通过所属区、街道、乡镇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杀鼠剂。市爱卫会要求鼠药供应商、服务商要建立销售登记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急性剧毒类杀鼠剂。活动期间,在规定使用的鼠药品种之外的其它灭鼠药品,一律暂停使用。

市、区爱卫会将组织街道、乡镇对辖区单位灭鼠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各街道、乡镇要至少确定1名病媒生物控制工作检查员,加强辖区灭鼠督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饮食业和公共场所灭鼠工作的执法检查。对灭鼠工作差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拒绝灭鼠或鼠害严重的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新闻曝光,同时不得参与年度“卫生先进单位”的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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