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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合政办秘〔2010〕40号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皖政〔2010〕20号),以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安徽省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皖卫计〔2009〕8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按时完成省下达的2万座农村改厕目标任务。现就农村改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村改厕工作作为县、镇(乡)政府当前一项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加强指导,强化质量
当前,农村改厕工作已进入集中施工阶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集中组织力量,开展跟踪服务,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确保改厕施工质量100%达到无害化厕所的标准。
三、加强督查,强化监管
市农村改厕领导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农村改厕项目工作的督查,每半个月调度1次,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农委分别负责对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的督查工作,每周督查不少于1次,督查内容包括改厕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督查要覆盖所有项目镇(乡)。6月底前,各县改厕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市农村改厕领导工作小组每周通报各县改厕进展情况,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施工质量问题多的镇(乡),给予通报批评;对影响全市按期完成改厕项目任务的,市政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改厕△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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