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市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飘动不会位于flash里面
首 页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 业务管理 信息公开 在线办事 公众参与 健康之窗 专题专栏 卫生局视频 
欢迎访问合肥市卫生局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4-29】  【信息来源:市爱卫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合政办秘201040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皖政〔201020号),以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安徽省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皖卫计20098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按时完成省下达的2座农村改厕目标任务。现就农村改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村改厕工作作为县、镇(乡)政府当前一项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加强指导,强化质量

当前,农村改厕工作已进入集中施工阶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集中组织力量,开展跟踪服务,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确保改厕施工质量100%达到无害化厕所的标准。

三、加强督查,强化监管

市农村改厕领导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农村改厕项目工作的督查,每半个月调度1次,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农委分别负责对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的督查工作,每周督查不少于1次,督查内容包括改厕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督查要覆盖所有项目镇(乡)。6月底前,各县改厕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市农村改厕领导工作小组每周通报各县改厕进展情况,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施工质量问题多的镇(乡),给予通报批评;对影响全市按期完成改厕项目任务的,市政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改厕△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28印发

共印50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合肥市卫生局 主办 版权所有(C)
  技术支持:北京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